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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供养特困老年人档案管理工作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2-09-22 10:08:33940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档案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档案资料可分为基本信息类、健康管理类、财务类、其他类共4大类。其中,基本信息类和其他类的档案保管期限自服务协议期满后不少于5年;健康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自服务对象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财务类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期限,可参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9月22日 总第3886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