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2020年8月4日,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十八次年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抓紧组织落实。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年会会议纪要
2020年8月4日,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档标委)第二十八次年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有5项:一是通报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审查档标委2019年度工作报告;二是确定2020年档案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三是审查档案行业标准送审稿;四是复审满5年档案行业标准;五是审议《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报告)》《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档标委主任委员王绍忠同志传达了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对档案标准化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立足全局,强化档案标准顶层设计;二是深化改革,提升急需档案标准供给能力;三是建章立制,加强标准全过程管理;四是开放共享,积极参与国际标准治理。会议审查并通过了档标委2019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以来,档案标准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发布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等12项行业标准,委托相关单位编辑出版《档案工作标准汇编13》,继续与《中国档案》杂志社合作每期推出1项标准解读,完成42项档案行业标准实施情况调查评估工作,印发《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会议对2020年申请立项的48项档案行业标准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确定列入2020年制修订计划的标准项目为:1.《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4部分:档案整理服务》,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档案馆、浙江省档案事务所、杭州远大档案技术有限公司,责任委员为孙森林、刘芸、黄丽华、邓小军、潘亚男;2.《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规范》,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技术部、云南省档案局,责任委员为周耀林、孙森林、黄建峰、潘亚男;3.《电子会计凭证管理技术规范》,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责任委员为黄玉明、姜延溪、陶水龙、毛海帆;4.《档案馆照明系统设计规范》,承担单位为上海市档案局,责任委员为柴德华、蔡学美、陈竞亚、赵屹;5.《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承担单位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财政部会计司、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任委员为刘越男、柴德华、蔡学美、佘建新、陈永生;6.《电子档案证据保全规范》,承担单位为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苏大苏航档案数据保全有限公司,责任委员为陶水龙、张连秋、林春农、方昀、郑金月;7.《档案征集工作规范》,承担单位为云南省档案局、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责任委员为杨来青、杜梅、张连秋、黄玉明、黄建峰。
会议审查并原则通过《财产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产品数据管理(PDM)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档案馆空调系统设计规范》《电子档案存储用可录类光盘CD-R、DVD-R、DV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修改单)》等7项标准送审稿,要求各编制单位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按时形成报批稿,提请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会议对42项满5年的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决定由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牵头修订DA/T2—1992《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会议审议通过《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原则通过《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报告)》,并建议承担单位修改完善。
根据2020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结合当前档案标准化工作实际,会议强调:一要抓好“十四五”档案标准化工作的谋篇布局,围绕档案法新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情况,提升标准供给能力;二要加强档案标准化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立项预审制、责任委员指导机制、回避制度等;三要进一步优化档案标准体系,逐步减少一般性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行业标准,推进基础通用的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档标委秘书处与标准承担单位保持联系,加强标准研制的过程管理和督促工作,确保标准研制任务及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