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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加强档案管理“四化”建设 全面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水平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2-12-05 09:24:17679次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秉承“便民、利民”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动档案管理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一点存档案,多点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档案接收、转递和查询等服务近10万人次。

管理制度规范化。为保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持久性,先后制定《枣庄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即时录入制度》《入库管理制度》《录入质量审查制度》《信息录入督导制度》5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服务范畴、工作流程、服务手段等内容。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方面,枣庄市以现有档案信息补充完善为重点,探索形成了“源头管理”工作模式。充分挖掘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统人才服务模块功能,对新接收档案全部即时录入,以系统自动生成的《交接单》作为唯一凭据,建立“不录入、不接收”和“先录入、后接收”的交接制度。系统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校验公安、市场监管、教育、民政等部门数据,确保新接收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形成了对基础数据采集、管理、检查、纠偏等一条龙“源头管理”模式。

库房建设标准化。先后投资200余万元,改建500平方米档案室,购置密集架440立方米,库房容量达到12万卷。库房设立档案库房、办公区、查阅区、整理区和监控区,实现五室分开。档案安全管理设施设备齐全,配备了除湿加湿一体机、超细干粉灭火器、温湿度监控仪、视频监控等专用设备,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等“九防”要求。目前,库房共存放档案9万卷,其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4万卷,退休人员档案3万卷,业务档案2万卷。

信息采集精细化。枣庄市按照人社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要求,档案基础信息采集统一采集项目、统一指标体系、统一代码。本着“应采必采、能采即采”的原则,对26项必采项全部采集,对非必采项尽最大努力采集,最大程度充实完善基础数据库。为确保信息质量,成立了信息录入质量审查小组,对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鉴别,确保关键字段不出错误和遗漏。目前,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24万余卷,已完成信息采集21.6万卷,信息完善率达93%。

档案服务品牌化。坚持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办即办、说办就办、一次办结、办就办好”的服务理念,全面打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点通”服务品牌。加快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库,推动档案信息在全省互联互通,档案接收、转递、查询、开具证明等6个事项“全省通办”,实现省内“一点存档、多点服务”。进一步丰富网办渠道,实现爱山东APP、山东政务服务网、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社局官方网站等“网上”“掌上”全渠道办理。在市民服务中心开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站式”服务窗口,形成了市民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和山东政务服务网“两窗三线”服务格局,有效解决了窗口和库房相脱节的难题。依托“枣庄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平台”系统,开发“档案扫描”功能模块,及时将档案信息扫描上传,为退休审档、职称评审核验档等事项提供远程服务,提升了服务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