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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协同联动 发挥“利剑”作用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3-01-17 09:32:07785次

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天津市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2022年全市档案监督检查工作,稳中求进推动“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任务在全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实践中得到有效实现。

方向明确 重视到位

天津市委高度重视档案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检查作为贯彻实施好新修订档案法的重要抓手,纳入市委办公厅年度工作要点和全市档案工作重点,将检查结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档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市委常委、秘书长王力军专门审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靠前部署谋划、领导推动。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直接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多次对检查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具体事项进行指导把关,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有序。

监督检查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以“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为主题。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加强协同联动、理顺职责职能、发挥业务优势,严格落实高标准,在“亮剑出鞘”的同时,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依法治档、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科学整合 有序推进

本次检查分5个阶段进行。在部署和准备阶段,市档案局印发通知,明确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组织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档案行业标准,针对检查内容,细分检查项目,形成检查项目清单;区分检查对象,选派档案执法人员和档案馆专家、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在自查阶段,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摸排,撰写自查报告。

市档案局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梳理研究各单位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提前摸清基本情况,将发现问题工作前置。同时,为有需要的单位提供指导服务,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以监督检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前期准备和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10月18日起,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16个区、41家市级机关、10家市属企业集团和3个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为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市档案局将对机关和企业的检查评价工作作为本轮监督检查的重要形式,纳入年度监督检查总体框架。

焦点突出 动作细致

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展点位查看、现场问询答疑以及座谈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区档案局监督指导辖区内档案工作,区档案馆收集、保管、开放和提供利用档案,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协同联动机制建立与落实,各单位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管理档案、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细致了解和全面摸查。

在查阅资料时,检查组对区档案局执法队伍建设、面向机关企业开展档案工作检查情况,区档案馆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年度接收计划、档案开放审核安排及数字化扫描记录、档案移交进馆等材料进行认真查看,及时发现问题漏洞。在档案馆库、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展厅、档案查阅室、数字化扫描现场、档案整理室等重要点位,检查组查看相关设施设备,随机抽取案卷,详细问询相关负责同志有关档案规范整理、代保管、馆库温湿度、档案消毒方法、消防安全、用电保障等方面的情况,指出问题隐患,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守住防线 深入基层

在疫情形势较为严峻的时期,市档案局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召开监督检查动员会,面向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检查人员和迎检单位有关人员,就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检查标准等进行指导和培训。

为真实掌握区档案局监督指导本区域内档案工作情况,检查组在对各区档案局、档案馆进行检查时,随机选取1至2家基层单位(机关、企业、街道社区、镇村)或建设项目单位,深入基层开展检查。针对基层档案工作者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运用不娴熟问题,检查组成员采用“边指导边普法”的工作模式。执法人员随身携带手提电脑,当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随机调取提前精心准备好的案例课件,现场对基层档案工作者就《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等档案法规规章、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宣传解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指导服务。对“871”重大生态工程档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收集整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多管齐下 纪律严明

本次监督检查实现了普法宣传和立法调研的有机结合。按照安排,检查中同步开展立法调研,在各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实地了解全市推进依法治档的现实情况,现场听取各被检查单位关于新发展阶段全市档案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新修订档案法实施后基层档案工作状况。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当场形成检查反馈意见书,及时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相关负责同志在交流座谈时,从档案数字化、档案宣传、档案普法、档案编研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

下一步,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将与市档案馆密切配合,对各被检查单位持续开展跟踪指导,督促推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做好立法调研意见的分析提炼吸纳,并运用到《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档案收集办法》的文本起草中,确保地方档案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时效性、针对性;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扎实推进依法治档、依法行政的实干实绩中。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1月16日 总第3934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