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临淄区档案馆 鉴定划控“关口前移” 档案开放规范有序
来源:转自中国档案网2023-01-29 08:51:24738次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档案鉴定划控工作,2022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档案馆创新工作思路,将鉴定划控工作“关口前移”,由立档单位在档案移交进馆前做好鉴定划控,增加立档单位在档案工作中的参与度。
在接收进馆档案时,区档案馆制定了《档案鉴定划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了3大项19条需列入控制开放档案范围的条目,明确告知立档单位凡是符合《标准》规定的档案均不可开放,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档案可依法依规直接开放或依申请开放,既确保了档案信息安全又扩大了档案开放范围,拓宽了档案开放空间。
为进一步细化进馆流程,区档案馆将移交进馆的档案鉴定开放工作列入进馆流程,各立档单位需对进馆档案逐件进行鉴定,在电子目录的“信息公开选项”一栏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在“控制标识”一项标注“开放”或“控制”,并以红头便签的形式出具档案解密划控与信息公开说明,将其一并移交至区档案馆备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的时间节点,区档案馆分两种方式开展档案鉴定划控:2009年以前形成的档案,根据《标准》进行鉴定划控;2009年(含)以后形成的档案依据信息公开选项分别标注“控制标识”,即“主动公开”的文件标注为“开放”,“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文件标注为“控制”。
下一步,临淄区档案馆将持续抓好档案鉴定划控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开放到期档案,更好地发挥档案的社会价值。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1月23日 总第3937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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