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印发电子档案工作规范
来源:转自国家档案局2023-02-16 10:57:257089次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印发《哈尔滨市文书类电子档案元数据规范》《哈尔滨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移交接口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哈尔滨数字档案馆建设奠定了基础。
2022年,哈尔滨市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部署,积极推动实施哈尔滨市档案信息化3年攻坚行动,聚焦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短板弱项,在充分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规范》。
《规范》充分吸收了《档案著录规则》等最新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电子文件的归档流程、归档数据组织和归档格式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实际,《规范》完善和健全了全市业务系统归档制度规范体系,为依托哈市政务办公系统推进市直各部门在业务系统中嵌入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翔实依据,有利于实现业务系统与档案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和集成,节约全市档案数字化行政成本和财政资金。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继续发挥局馆联动优势,宣传推进《规范》实施,将档案系统功能嵌入全市政务网办公系统云平台。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在市政务网中实现档案业务督导、电子文件接收等功能,推动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2月13日总第3944期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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