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宁波市档案局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对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一次阶段性小结,抽查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政府办公厅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从防控档案工作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移交、对所属单位防控档案建档监督指导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宁波市档案局早在2020年2月就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进行部署。随后又与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重点部门联合发文加强专业系统档案工作指导和帮助。同时,市档案局积极与市疫情防控办对接,成立了市疫情防控“一办八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组,加强联系、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文件材料收集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电子文件等档案材料应收尽收、及时准确和安全保管。
此次检查的几个重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要求,将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电子文件等应收尽收,归档材料内容详实丰富、形式多样。如市市场监管局收集的档案材料中不仅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简报和照片,还搜集整理了干部下沉社区的防疫日记、社会各界授予的锦旗、荣誉证书、感谢信等材料和实物;市卫健委收集了下属医院大量的反映一线战疫情况的文字资料、照片、实物,全面真实记录了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干部职工舍身忘我投身抗疫一线和守好后方家园的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市外办重点收集了市领导批示、162期简报和驻外使领馆感谢信等,全面反映和记录境外疫情防控工作。
检查组认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并做好阶段性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收集,特别是加强下属单位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指导;尽早明确疫情防控档案整理归档规范、特别是明确特种载体档案整理标准和接收时间。市档案局将积极配合各主管单位做好档案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检查组建议各重点单位将收集的疫情防控档案移交市档案馆保存,保证宁波市疫情防控档案完整安全。
截至8月底,宁波市档案馆已接收、征集到各类文字材料、图片、影音资料、实物近万件,特别是接收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组长及宁波市驰援武汉医疗队形成的疫情防控档案,具有较高价值。